医疗纠纷调解赔偿的具体步骤如下

德清刑事律师 2025-06-02
医疗纠纷调解赔偿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当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或其家属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影像资料、检查报告等,以便在后续的调解或诉讼中使用。其次,通过地方卫生健康部门或医疗机构进行预审,了解纠纷的基本情况,并对可能存在的医疗过错进行初步评估。在确认存在医疗过错后,可申请加入医疗损害责任赔偿制度,由专家组成的技术审核小组对案件进行专业审核。如审核结果表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则可进入调解阶段。调解通常由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医院和患者共同参与,协商解决方案。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需签署赔偿协议,并由相关部门确认其合法性,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未果,则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此外,在整个过程中,应当注意法律规定的时效性问题,如医疗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自患者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年。超过该期限主张权利将不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因为医疗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不论是在什么时候,以及是否知道有过错或者不得已,伤者都可以要求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一)伤者全体或者部分在作战行动中,为了军事需要不能避免而发生的;(二)为了公共安全往来交通工具遇险时必须紧急救援,而无法注意伤者的;(三)在灾害性事件爆发时,只是尽力救护受伤病人,并没有延误治疗或损害患者权益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配套司法解释(一)》第六条:医疗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造成患者损害的事实,应当由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举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医疗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药品、消毒物品、医疗器械等存在缺陷,造成患者损害;(二)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导致患者损失合理诊疗机会;(三)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能取得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的知情同意,致患者损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配套司法解释(一)》第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具体方式和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应在药品、消毒物品、医疗器械等使用前向患者说明用药、检查等情况;(二)诊疗过程中发现严重瑕疵,应该及时告诉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并且采取补救措施。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嘉善县看守所地址 青田县看守所地址 杭州萧山区律师 台州律师 安吉律师 江阴刑事律师 缙云法律咨询 湖州市吴兴区刑事辩护律师 舟山市刑事辩护律师 德清县律师 金华市金东区律师 九江市律师 桐庐县刑事律师咨询 温州市瓯海区专业刑事律师 温州市鹿城区刑事律师 乐清市刑事律师 长兴县刑事律师咨询 湖州市南浔区律师 嘉兴市律师 舟山市律师网 青田离婚律师 磐安房产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松阳律师 浦江法律咨询 衢州柯城法律咨询 杭州拱墅律师 临海律师 瑞安交通事故律师 台州路桥交通事故律师 杭州拱墅律师 衢州律师 桐庐律师 金华律师 黄山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拱墅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景宁律师 东阳律师 杭州拱墅律师 杭州滨江律师 杭州余杭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萧山律师 杭州西湖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黄山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 庆元律师 乐清律师 湖州律师 衢州衢江律师 杭州临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