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别人的东西可不可以要回来

德清刑事律师 2025-05-07
送给别人的东西通常不能要回,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且赠与合同履行完毕后一般不能撤销。但存在多种可撤销的特殊情形。
1.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赠与。
2.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3.若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除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建议赠与人在作出赠与时谨慎考虑,若遇到可撤销的情形,应及时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受赠人也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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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送给别人的东西在财产权利转移后,赠与合同履行完毕,不能要回。
(2)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当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这些情况时,赠与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能撤销赠与。
(3)若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4)若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除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也可撤销赠与。

提醒:
赠与人行使撤销权要注意时间限制,且不同赠与情形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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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及时向受赠人提出撤销赠与的要求,维护自身权益。
(二)若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可书面告知受赠人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三)若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且赠与合同未经过公证,也不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可直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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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送出去的东西不能要回,财产权利转移、赠与合同履行完就生效了。不过有特殊情况,赠与人能撤销要回。
2.要是受赠人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遵守赠与合同约定,赠与人一年内可撤销。
3.赠与人经济变差,影响生产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
4.财产权利没转移,除特殊赠与合同,赠与人也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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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送给别人的东西通常不能要回,但在特定情形下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要回。
法律解析:
一般来说,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赠与合同履行完毕,送出的东西不能收回。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当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赠与。另外,若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若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除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也能撤销赠与。若遇到涉及赠与撤销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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